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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6月是 第8個“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月” 今年活動的主題是 “守住錢袋子·護好幸福家” 天上不會掉餡餅 高收益必然伴隨著高風險 為了提醒您 警惕高利誘惑,遠離非法集資 希望大家 提高風險防范意識、謹防上當受騙 非法集資主要表現形式 1、借種植、養殖、項目開發、莊園開發、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。 2、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、債券、彩票、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、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。 3、通過認領股份、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資。 4、通過會員卡、會員證、席位證、優惠卡、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。 5、以商品銷售與返租、回購與轉讓、發展會員、商家聯盟與“快速積分法”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。 6、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構造的“虛擬”產品,如“電子商鋪”、“電子百貨”投資委托經營、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。 7、對物業、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,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非法集資。 8、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。 9、利用“電子黃金投資”形式進行非法集資。 非法集資常見套路 1、裝點公司門面,營造實力假象 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,辦理工商執照、稅務登記等手續,貌似合法,實則沒有金融資質。這些公司或辦公地點高檔豪華,或宣傳國資背景,或投入重金通過各類媒體進行包裝宣傳,或在高檔場所舉行推介會、知識講座,邀請名人、學者和官員站臺造勢,展示與領導合影及各種獎項,欺騙性更強。 2、編造投資項目,打消群眾疑慮 從過去的農林礦業開發、民間借貸、房地產銷售、原始股發行、加盟經營等形式逐漸升級包裝為投資理財、財富管理、金融互助理財、海外上市、私募股權等形形色色的理財項目,并且承諾有擔保、可回購、低風險、高回報等。 3、混淆投資概念,常人難以判斷 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掛牌吹成上市,把在美國OTCBB市場掛牌混淆是在納斯達克上市;有的利用電子黃金、投資基金、網絡炒匯等新的名詞迷惑群眾,假稱新投資工具或金融產品;有的利用專賣、代理、加盟連鎖、消費增值返利、電子商務等新的經營方式,欺騙群眾投資。 4、承諾高額回報,編造“致富”神話 高利引誘,是所有詐騙犯罪分子欺騙群眾的不二法門。不法分子一開始按時足額兌現先期投入者的本息,然后是拆東墻補西墻,用后來人的錢兌現先前的本息,等達到一定規模后,便秘密轉移資金,攜款潛逃。 來源:網信中國 編輯:齊玲 審核:余福 |